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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建筑资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及人员技术等条件申请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才可以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所需材料

建筑资质办理应提供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服务步骤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

1.准备营业执照

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先注册好公司,领到营业执照,登录建委网站,注册企业用户。

2.填写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卷宗

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准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比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 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人员资料一般包括: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3.递交资质申请

网上材料齐全,打印出来,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接受现场核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5.上报市建管处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6.进行公示

市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之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并等待领取证书;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给省建管局,在资质核准后等待领取证书。

7.领取证书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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