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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商标许可备案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去出发企服简介

去出发企服自2014年成立以来,秉承"让大众创业更简单,让企业服务更长久"的使命,结合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层次需求,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现已为超过两千家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工商注册 、会计代理、知识产权、资质代理、人才培训 、社保代理等一站企业服务。

所需材料

商标备案许可所需材料:

1、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3、提供双方签定合同协议书(标准格式可从本网站下载)原件一份;

4、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服务步骤

商标备案许可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服务优势


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