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分公司的流程:
(1)向原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二)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及总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大会应做出决议和决定。
(4)清算组负责人向公司财务主管工商局办理业务备案,领取《企业具有法人以及营业执照》。
(五)向质量监督局取消盖章,收到发票。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七)到银行盖公章、专用金融印章、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代码证书、发票收购簿等材料的基本账户。
(8)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入新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9)在报纸上进行刊登相关公告管理三次后,拿着一个报纸到国税局申报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地税税种证;
(十)*后,由税务机关向工商局出具纳税证明,办理注销手续。
注:以上步骤仅供参考,以SAIC*新政策为准!